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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近日举行研究生导师培训会    2020/10/30

关于开展首届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科研部 发布日期:2021-07-30 16:04 浏览人数:138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表彰奖励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表彰,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科技厅、省科协、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首届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推荐与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获奖者不超过20名,往届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按照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的有关精神,从本届获奖者中择优推荐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二、评选范围

在科技工作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省工作满2年以上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学风正派,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推荐(提名)渠道

(一)组织推荐

1.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团市委会同市科协负责本地区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由市科协具体承办。省直单位(包括部属在浙单位)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高校、省实验室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省级学术团体推荐: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省属企业科协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各地各单位应注重推荐我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的青年科技人才。

组织推荐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全职在浙“两院”院士、省“鲲鹏行动”计划专家、省特级专家2人以上可推荐候选人,且至少1名推荐人与被推荐人的专业学科相同。每位院士、省“鲲鹏行动”计划专家、省特级专家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适当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五)申报人选择一个推荐渠道,不得多渠道申报。我校限额推荐2项。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在大众科技网(https://www.zast.org.cn/)首页点击进入“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专栏,于专栏右上角点击“申报入口”登录“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

请申报人于85日前向科研部提出账号申请,提前做好网络填报工作。请各申请人于82324时前完成网上申报填写工作,科研部根据所分配的名额遴选推荐对象。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提交推荐成功后,使用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2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各市推荐的,需同时加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团市委公章。

2.《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推荐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4份。

3.有关附件材料2份(可用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主要内容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它证明材料。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请各申报人于91日前将上述书面材料报送至科研部。

七、组织领导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科技厅、省科协、团省委联合成立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小玲、钱倩宇、林益游

联系电话:0571-86613693

邮箱:zcmukyc@163.com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21

附件:1.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评选办法.pdf

2.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推荐表.pdf

3.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推荐名额数.pdf

科研部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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