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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请与审查,拟推荐以下人员为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10月31日,公示三天。
公示期内如果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71-86633193或者直接到21-513办公室宋增元老师处反馈。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29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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