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请与审查,拟推荐以下人员为国家助学金人选,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08日-11月10日,公示三天。
公示期内如果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71-86633193或者直接到21-513办公室宋增元老师处反馈。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1.08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护理系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