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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近日举行研究生导师培训会    2020/10/30

教材建设委员会

教材建设委员会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它既是学生学习的专用书籍,也是教师进行教学的重要依据,教材质量的高低会直接影响教学效果。为了进一步规范教材管理,提高教材选用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

1.教材选用工作由各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组织实施。

2.教材选用范围:全日制普通本科、成人教育(脱产、夜大、函授)及研究生教育的所有课程现用及准备使用的教材、教学辅助用书、实验(实习)指导书等配套教材均属选用范围。

3.教材选用原则

1)择优原则。在同类教材中要选用质量最好,最适合于课程需要的教材。有国家、部()级优秀教材、重点教材、规划教材或全国统编教材的课程,要优先选用这些教材。

2)唯一性原则。教学大纲相同课程选用同种教材。

4.教材选用程序

1)以教研室为基本单位,由主讲教师提出书目,教研室或课程负责人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教学秘书编制教材采购计划,分管院长审查同意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2)为保证教材质量,原则上应选用优秀教材、重点教材、规划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重点大学出版的教材。

3)本院教师与其它单位(人员)合编教材,并考虑作为本院使用教材的,参加编写的教师应在编写前递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该教材的内容、使用范围、编写单位、人员,本院教师参编内容及预定数量等。经教研室集体讨论通过,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如通过则报教务处批准,方能作为本院的使用教材,并办理有关预订手续。

5)因教学需要,又无上述两种教材,需要自编教材(讲义、补充教材等)的,有关教师应事先递交报告,提出编写理由和编写大纲,经教研室集体讨论通过,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编写。编写完成后,再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方能付诸打印和使用。自编教材的字数以每学时4000字为限。

6)同层次同类专业的同一门课程,只能使用同一种教材。

7)任何未经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教材的,要追究有关教师责任,并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8)教材一经选定,不得更换。任课教师不得自行采用其他教材,以造成学生课程学习的困难。学生预订教材后发生更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负责。

二、教材编写

1.在下列情况下可组织或参加教材的编写。

1)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教材编写任务;

2)计划内的必修课、选修课而确无合适教材选用;

3)原教材已不适应教学的要求、又无其他教材代替,必须编写不可;

4)教学改革的需要。

2.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教材编写任务,由学院具体安排落实教材编写人员和有关事宜。

3.凡申请自编教材或参加协编教材的教研室,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教材订购

1.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其教材由学校教材科根据学院选用的书目统一办理预订工作。教师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或销售教材或配套教材。

2.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由教务秘书或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教材选用,并按规定日期报送学校教务处。逾期不报,追究填报人责任。

3.教材、教学辅助用书由学生自愿决定是否预订及购买。

4.学生预订教材后,应及时在每学期期末结束前集体组织购买。学生购买教材后,不得因转专业、留级、休学、退学、开除等自身的原因退回教材。由于教师选用教材错误而造成学生退书的,由相关教师负责处理。

5.建立教材使用情况信息反馈制度。教研室平时应检查学生购买及使用教材的情况,如发现有购(印)未经批准的教材,擅自发放,要查明原因,追究教研室主任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教材发放

1.学生用书。学生可根据教材科按教学计划提供的教材目录自由购买教材。新生的教材费一学年或一学期结算一次,向学生公布,多退少补。

2.教师用书。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领取,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员,填写教材领用单,经分管院长签字,办公室备案后到教材科领用,所需经费由学院开支,期末统一结算。若教材科无相应教材,则到教材书店购买,开具发票后统一报销。

五、自编教材(讲义)的管理

1.凡部门推销、教师自费出版、自行协作编写和分摊包销的书籍,在未经学院和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之前,不得作为本院正式教材。

2.如确无统编教材,经学院和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批准,校教材科备案后,教师可用自编教材(讲义)进行教学。未经批准的自编教材(讲义)一律不得用作教材,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编印教材(讲义)在学生中销售。

3.需要印刷的自编教材(讲义)由主编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自编讲义编印审批表》,由学院分管院长签署意见,连同书面打印稿和软盘统一送教材科。具体印刷、发放等工作由教材科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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