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根据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1.台湾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二等奖1名,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三等奖1名,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三等奖1名,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
1.请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推荐,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件2);
2.学院组织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后,上报学工部;
3.学工部审核各学院上报的评审材料,最后确定建议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工部将建议获奖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五、相关要求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需电子版输入或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申请人要手写签名。《申请表》内的“学校审核意见栏”切勿填写意见和加盖学院公章;
2.请相关学院在3月22日之前做好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将申请表、建议获奖名单和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上交学工部滨文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童志勋,电话0571-86633332,电子邮箱:731204276@qq.com。
附件: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学工部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