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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交叉巡察组向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党委反馈交叉巡察情况    2024/12/12

关于做好学校第十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集中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代表团:

2026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我校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之年。根据学校安排,我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6年1月下旬召开。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方式,为全面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现将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6年1月15日-3月10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代表提交提案应聚焦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中医药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广泛调研和深入思考的基础上,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大学文化建设、治理体系及管理效能提升、提高办学效益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围绕以下主题:

(一)关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的部署要求,围绕高水平大学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目标,对标对表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关于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加快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就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校院两级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关于如何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学校“十五五规划”,在推进国家现代化中学校的使命和担当,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强技术赋能,构建现代化智慧校园的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如何培养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关于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力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助推不同类型人员各展其长,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六)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提升育人水平,巩固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提升社会声誉,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凝心聚力、爱校荣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关于改善教职工民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回应师生关切的问题,提升事业发展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其它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要有全局性。能站在学校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整体利益,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二)提案要有前瞻性。能比较好的分析和预测学校各项工作的整体关联性、影响性和发展性,提出具有预见性、发展性的解决方案。

(三)提案要有代表性。能反映多数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四)提案要有可行性。能结合学校实际,保证提案的严肃和科学,不仅要提出问题,还要在学校的职责、财力、物力范围之内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

(五)提案要有调查研究。要观点清晰,理由充分,问题简明,言之有据,解决方法具体,具有实施价值。

(六)提案撰写要规范。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一事一案、一事一议,避免一个提案涉及多个事项,提案名称统一格式为“关于×××的提案”。

四、提案提交方式

电脑端提交:校园网---办公信息门户---办公服务---教代会提案。

手机端提交:浙江中医药大学企业微信号---教职工之家---教代会提案。

五、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代表团要做好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请各位代表积极认真地撰写出好的提案,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提出好的建议。


联系人:陈海霞

电 话:0571-86613708,1365681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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