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我校本科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一流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遴选一批特色鲜明、受益面广,推广性强、应用价值高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开展建设并力争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学成果,现就学校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类型为校级重大招标项目、一般项目、教材基地专项和教学基地专项,主要面向全校(含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2.本次申报拟立项113项,其中校级重大招标项目10项,一般项目43项(不含重大招标项目子项目),教材基地专项10项,教学基地专项20项。其中,校级重大招标项目以“揭榜挂帅”形式开展,负责人可自定不超过3项子项目,以校级一般项目立项。
3.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2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围绕选题指南开展,详见附件1。
2.目前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且未按期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含创新创业教改专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申报1个项目,且每位老师至多参与3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申报办法
1.校级一般项目由学院按要求自行组织专家评审,按申报数分配表(附件2)择优向学校推荐,其他教学单位、机关和直属单位申报由教务处组织评审推荐;校级重大招标项目、教材基地专项为不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教学基地专项为限额申报、择优立项,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
2.所有项目申报须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评选,确认该项目和项目申请人具备申报条件,并签署推荐意见。
四、其他事项
1.校级重大招标项目资助经费为3万元/项,经费由学校设立专项卡,立项后拨付50%至项目负责人,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校级一般项目、教材基地专项、教学基地专项经费为0.3万元/项,由各单位自筹。
2.每个立项项目应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验收要求。项目所在单位应重视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监督与反馈。如项目逾期被清理,将暂停该项目负责人各类教改项目申请资格2年。校级重大招标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余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
3.各单位推荐项目的申报书(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科(23-655),同时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周二)16:00。
联系人:孙登辉,电话:86613728,邮箱:sun_denghui@126.com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
2.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数分配表
3.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4.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5.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