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运行,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持续改进和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新学期开学初对各学院期初教学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检查
1.教师、教辅、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到位情况;
2.新上岗和开新课教师岗前培训情况;
3.教材到位,教学设施、实验设备(耗材)准备情况;
4.教师教案讲稿、教学日历、课表等教学常规材料准备情况;
5.教师遵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筑牢课堂教学意识形态主阵地;学生上课纪律情况;
6.教师课前提供课件PPT等教学资源引导学生开展预习或自主学习的情况;
7.开学教师首次开课应明确告知课程考核方式、课程成绩评价构成情况;
8.开学初考试情况,上学期试卷装订、试卷分析及其它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9.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深入课堂一线听课的准备情况;
10.学院和各基层教学组织的新学期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等工作计划。
二、试卷工作检查
1. 9月21日前,各学院对上学期试卷进行全面自查;
2. 9月28日前,学校组织以学院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校级检查与反馈,具体抽查的试卷目录届时公布。
三、检查形式与材料提交
1.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以学院(部)自查和学校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部)自查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解决。请学院(部)重视并认真开展,确保开学前各项教学工作落实到位,保证良好稳定的教学秩序。
2.各学院(部)根据检查情况填报《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报告》(附件1),于9月22日(周五)下班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陈方帆
电话:0571-86613549
邮箱:343923883@qq.com
附件1:学院(部)2023-2024-1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报告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3〕3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