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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近日举行研究生导师培训会    2020/10/30

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负责人及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发挥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专业负责人及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专业(执行)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附件18

二、考核内容

1.专业负责人

考核由专业标志性建设成果和工作实绩两部分组成,占比分别为40%60%。根据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相关建设标准(附件2-3),在《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细目表》(附件4)中填报专业标志性建设成果,并提供支撑材料;同时结合2021年度专业建设重点工作包括2021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一流专业申报等工作实际成效,在《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5)中填报工作实绩。

2.基层教学组织

根据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评估方案》(附件6)、《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职责》(附件7),提交学院对基层教学组织的年度自评报告,字数1500字以内,主要围绕学院自评组织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方案等三方面进行阐述,其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不得少于30%,整改措施及方案不得少于30%;同时填报学院自评表(附件9)和汇总表(附件10)。

三、考核方式

1.专业负责人

学院自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等级,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自评为优秀者至多不超过2位。

2.基层教学组织

学院自评分为ABCD四等级,其中A级比例不超过学院所有基层教学组织数的20%B级比例不超过60%

学校将在学院对专业负责人和基层教学组织自评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审议评定,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在1213日(周一)前完成考核,提交材料。

1.专业负责人

提交教学科: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细目表(附件4)、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联系人:邬元曦 倪奇红

联系电话:86613728

邮箱: 296122261@qq.com

2.基层教学组织

提交教学质量管理科: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自评表和汇总表(附件910)、年度自评报告电子版,纸质版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联系人:陈敏俊 张露萍

联系电话:86633046

邮箱:158158228@qq.com


附件:

1.专业(执行)负责人名单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2020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2021

4.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细目表

5.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6.基层教学组织评估方案

7.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职责

8.基层教学组织机构设置

9.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自评表

10.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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