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第四轮岗位聘用合同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发布日期:2021-10-2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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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单位):
学校第四轮岗位聘用人员已经学校审议通过并发文。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等文件精神,近期开展第四轮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第四轮岗位聘用人员(聘期内来校工作人员另行签订)。
二、签订内容
1.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学校、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归入本人档案一份。
2.聘用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为合同期限、聘用岗位、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项;
3.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为聘用人员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岗位职责及考核要求,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并粘贴在合同内。
4.第四轮岗位聘用合同期限为4年(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1. 聘用合同是确认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人事关系的基本依据,是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保障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也是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完成。
2.各位教职工要认真对待合同签订工作,仔细阅读聘用合同内容及岗位职责说明书。聘用合同书必须由受聘人员亲自签订,代签无效。合同中所填个人相关信息务必完整准确。
3.请各单位11月15日前完成签订工作并将材料交人事处。
联系人:周燕,86613532,周奇威,86613616.
人事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