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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申报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人才专项)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2128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人才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人才专项面向2021年新入职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及科研人员,旨在鼓励、支持其及时投入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分为12万,35万,68万三档,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分为0.51万,23万两档。已享受人才(或紧缺急需教师)引进科研启动经费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不受职称限制,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与所在岗位从事的工作一致。

2.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人才专项项目。

3.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一项校级科研项目。

4.申请项目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正在承担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包括重点支撑项目、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党史党建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等尚未结题者;

2)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或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者;

3)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三、项目申报及管理

1.申报截止时间:2021102811。注意: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2.项目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电子稿需匿名,以项目名称命名),各学院(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申报者资格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在截止日期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书(wordPDF格式)及汇总表(excel格式和PDF盖章扫描件)电子稿打包发送至科研部项目管理科邮箱xmglk@zcmu.edu.cn,邮件注明:“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人才专项申报-××学院(部门)。如会议评审需纸质材料则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2.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研究咨询报告、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须以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并标注3.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部 张晓 0571-86613631人事处 田港 0571-86613532

邮箱: xmglk@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23617


附件:

1.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人才专项申报汇总表

2.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人才专项(自然科学类)申请书

3.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人才专项(社会科学类)申请书



科研部、人事处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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