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目标,突出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防治、疾病康复中的优势,研究解决中医药热点难点问题,申报要求突出优势,问题导向,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指南
2022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主要包括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一)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
见附件1。
(二)重点研究项目
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研究解决中医药关键问题,促进中医药临床学术发展和产业提质增效,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追踪国内外研究前沿,预期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1.影响和制约我省中医药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相关政策研究;
2.疑难疾病和慢性病的中医药临床诊治优化方案的应用研究;
3.抗生素耐药中医药干预研究;
4.医院制剂、名医名方和专病专方开发研究;
5.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研究。
资助强度为15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须附查新报告。
(三)科研基金项目
要求具有实质性中医药研究内容,选题新颖、方案可行、贴近中医药临床,预期成果达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分立项资助(A类)、立项不资助(B类)、适宜技术培育三类。主要资助:
1.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诊治、康复临床实用技术和方法研究;
2.中医“治未病”、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研究;
3.浙派中医学术源流、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应用及创新;
4.本省名老中医经验方作用机制研究;
5.以中药材为原料的嗅觉产品对健康影响研究;
6.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育研究。
A类项目资助3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B类项目经费自筹,申请单位应不少于3万元配套;适宜技术培育项目资助3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
(四)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骨干。项目选题除具备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外,应体现人才培养特性,需具备较好工作基础。
资助强度为3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
二、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鼓励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研究。企业申请项目经费自筹。项目申请单位能为完成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
(二)项目申请人须为我省上述机构在职人员。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下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业绩,并能有不少于30%的工作时间用于本项目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参加不能超过2项(含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请涉及人体研究须符合伦理规范并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动物的研究须符合实验动物相关规定。
(四)研究周期为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五)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1.缺少中医药理论指导或缺乏中医药研究内容;
2.申请人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未经审批逾期不验收、近2年有撤题、近1年有结题);
3.申请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以外或已获其它项目资助;
4.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
5.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6.不能落实配套经费。
三、 申报程序
(一)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请登陆浙江省中医药科教信息系统(http://zgj.zcmu.edu.cn)申请项目,不需提交纸质申请书。申请人在“我的科研项目”模块中在线逐项填报(管理费为申请经费的5%),根据申报类型上传研究正文报告(提纲见附件2)。项目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模板见附件3),伦理审查报告应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涉及动物的研究须提供动物资格证明(动物中心开具)。重点项目须上传查新报告。请申请人及时将项目基本信息(申报汇总表中的信息)发送各学院管理员,以便各管理员填报汇总表并上报科研部。
(二)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实行纸质申报,申请人应填写《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财政经费中的间接费为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25%)一式6份,支撑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2份),连同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报送各学院管理员。
(三)项目申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请各学院(部门)填报本单位的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于截止时间前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连同《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一起打包发送至congcong_wu@163.com,同时将《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支撑材料上交学校科研部。科研部以盖章的汇总表为依据审核上报项目,未在学院申报汇总表中的项目不予受理。因系统未设置二级管理账号,各学院不需要在系统中点击上报。
四、 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16时,请各申请人在此之前完成系统填报并递交,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不收取评审费。
(二)浙江省中医药科教信息系统(http://zgj.zcmu.edu.cn)6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网站每天0点至7点进行维护,该时间段将无法访问。
(三)联系人:吴丛丛、李婧娴,电话:0571-86613536,邮箱:congcong_wu@163.com,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23室。
附件:
1. 2022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研究正文提纲(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适宜技术培育项目)
3.2022年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医学伦理审查表
4.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申报书
5.XX学院2022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研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