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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规范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全过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展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本次检查面向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各专业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要求所有论文全覆盖。

2.检查形式及内容。各学院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小组,负责本次检查专项工作。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主要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重点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同时各学院要对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进行检查,并建立对论文检查结果的调查核实和申诉机制。

3.检查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做好自查工作,并于2021312日下午5点前将本学院论文检查结果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将按要求对上述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采取随机抽查(至少1/班),同时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论文检查结果与使用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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