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0-07-06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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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单位)、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阶段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就主要工作通知如下:
一、假期实验室工作要求
1.暑期各学院(单位)请做好“两掌握,两落实”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
(1)掌握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开展的具体研究内容与涉及危险因素,如有涉及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的实验,负责老师须在场指导。
(2)掌握假期使用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的具体人员,严禁学生单独在实验室内开展存在安全风险的实验,严禁学生在实验室非实验原因过夜。
(3)落实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实验操作培训,并做好实验室人员准入管理。
(4)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在暑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仪器设备、水电安全、生物安全、人员进出管理等工作,特别是做好实验室内暂存的危险化学品与高温高压等特殊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1)实验室暂存危险化学品应少量安全存放,防止泄露、破碎等情况引发的二次事故;对于易燃易爆化学品,请确认物品封闭完好,做到通风避光保存危险化学品。
(2)针对高温高压高速等特殊仪器设备,应在显眼处粘贴设备操作规程与相应警示标识,使用烘箱等加热设备时应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定期巡查,使用完毕关闭电源插座。
(3)各实验室应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
二、实验室封停与使用
1.封停:根据学校要求凡不使用的实验室一律封停,请于7月10日前完成安全检查后封停,暑期封闭期间不得私自揭封使用。
2.使用:暑期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要求明确使用时间、实验场所、实验内容、操作人、实验室负责人及涉及相关危险物品等情况,同时请填写《暑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附件1)由所在学院(单位)审核后,于7月10日下班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
假期前按要求做好实验室暂存危险废弃物的清理处置工作,各类危险废物等需要回收处置的,请按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废弃物登记表》(附件3),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送储。
送储地址:滨文校区各类废液、危险品为1号楼南侧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富春校区为食堂南侧10号楼实验用品库房。另外滨文校区生物安全废弃物中转站(20号楼负一楼)暑期正常开放。
四、其他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保障期末与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2.针对尚未通过学校层面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考试的人员需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可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开展实验室通识类教育培训,其中专业类实验室安全与操作培训由相应实验室负责。
联系人:陈 亮 骆锋生
联系方式:86633313 滨文校区23号楼609室
电子邮箱:21506177@qq.com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2.《暑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
附件3.《实验废弃物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