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0-07-15 16:54 浏览人数:159


各开课学院(部门):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选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为落实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校决定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1.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围绕办好一流本科教育、打造一流本科专业、培养一流本科人才的目标,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全过程。

2.坚持以学生学习成效为导向,落实OBE教育教学理念。根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理清每门课程在培养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如何支持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使课程教学大纲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3.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打造有深度、有难度、有挑战度的“金课”。课程教学大纲要根据课程性质及课程内容的不同,明确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优化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在重视理论教学的同时应加强实践训练,注重综合性实验及设计性实验的开设,强调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4.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充分体现学校中医药及具有中医药背景的专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特色。专业课程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有机统一、同向同行,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人才。

二、修订要求

1.修订范围:详见《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课程一览表》(附件34)以及《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课外实践课程一览表》(附件56)。课外实践模块中专业实践、专业劳动、临床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大纲(手册)制订工作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另行通知。

2.修订分类:①理论课程(或含实验/实践);②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③课外实践课程。其中第①、②类具体体例、内容及说明详见附件1-2样表,第③类根据各课程实际情况制定。

3.修订流程:各开课学院(部门)应在教学院长(部门负责人)的主持下,对照附件3-6所列课程,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或课程组进行认真研讨、充分论证,经撰写、审定环节后交教学院长(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终审。

4.相关说明:原则上一个课程代码对应一份课程教学大纲,每份课程教学大纲命名“序号+课程名称”,如001医学心理学A,序号即附件3-6中第一列所示;同一个课程代码如面向多个专业开设,确因教学要求和内容有差异时允许提交差异化教学大纲,在序号下设子序号:001-1001-2,在面向专业中予以注明;同一个课程代码在本部和滨江学院均有开设时,需分开提交,内容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同课程因面向专业不同,在不同课程类别开设时,因课程代码不同需分开提交,内容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平行设置临床医学专业有大教研室建制的12门必修课程由负责学院牵头统一制订教学大纲,平行设置儿科学专业参照执行。

三、材料提交

各开课学院(部门)按课程序号先后顺序汇总后打包文件夹命名“***学院(部门)2020版课程教学大纲”,内分本部和滨江2个文件夹,于2020年9月30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至563381053@qq.com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科严春红

联系电话:86633349


附件:

1.理论课程(或含实验/实践)教学大纲样表

2.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样表

3.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课程一览表——本部

4.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课程一览表——滨江

5.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课外实践课程一览表——本部

6.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课外实践课程一览表——滨江




教务处

2020年715



上一条:关于修订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采购申请网上审批流程切换到“最多跑一次”校务服务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