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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2019/03/07

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金课”计划——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及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金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194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校级“金课”计划——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及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教师应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风正派,诚实守信,潜心教学。

2.申报课程要求已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法创新研究并应用于课堂教学,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混合式课堂等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成效良好。

3.申报课程类型须为本科生开设的必修课、限选课。

4.申报教师近3年(自201711日起至今)无教学事故、差错或其他教学不规范行为。

二、申报材料

本次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教学设计文案:提交课程课堂创新教学设计文案,课程内容要求与教学日历(见后)相一致;

2.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基于MOOC应用的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堂,提交线上课程运行数据信息表,须经学院审核盖章(见附件2);

3.教学日历:在教务系统导出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课程教学日历,标注实施显性课堂创新(如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等)具体教学日期,在1031日前至少有2次显性课堂创新教学(至少2份,格式见附件3)。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提交《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表》(见附件1)、教学设计文案、教学日历等材料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依据本次申报要求,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由学院做出推荐意见,提交教务处。各学院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汇总表见附件4

3.部门审核。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随堂听课与学生评价。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随堂听课,学生在随堂评价中对教师课堂创新情况进行评价。

5.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根据申报材料、专家随堂听课和学生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审。

6.公示与审定。拟入选课程名单进行公示,并提请学校审定。

四、工作安排

1.78日,教务处发布申报及遴选工作通知。

2.79日—826日,学院完成推荐工作。

3.827日—98日,教务处审查相关材料。

4.99日—1031日,专家随堂听课、学评教。

5.111日—1130日,专家评审,公示与学校审定。

五、工作要求与联系人

1.学院认真组织申报。请各学院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院教授委员会认真讨论,研究确定推荐课程。

2.提交材料要求。826日(周一)下班前上报学院推荐课程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稿及盖章纸质稿一式1份、个人申报材料1-6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5份(双面打印)。

3.联系人:陈敏俊,联系电话:86613728,邮箱:240186773@qq.com

附件:1. 校级“金课”——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表

2. 课程运行信息数据表

3. 教学日历参考格式

4. 学院汇总表

教务处

20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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