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金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19〕4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校级“金课”计划——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及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教师应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风正派,诚实守信,潜心教学。
2.申报课程要求已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法创新研究并应用于课堂教学,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混合式课堂等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成效良好。
3.申报课程类型须为本科生开设的必修课、限选课。
4.申报教师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无教学事故、差错或其他教学不规范行为。
二、申报材料
本次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教学设计文案:提交课程课堂创新教学设计文案,课程内容要求与教学日历(见后)相一致;
2.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基于MOOC应用的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堂,提交线上课程运行数据信息表,须经学院审核盖章(见附件2);
3.教学日历:在教务系统导出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课程教学日历,标注实施显性课堂创新(如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等)具体教学日期,在10月31日前至少有2次显性课堂创新教学(至少2份,格式见附件3)。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提交《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表》(见附件1)、教学设计文案、教学日历等材料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依据本次申报要求,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由学院做出推荐意见,提交教务处。各学院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汇总表见附件4。
3.部门审核。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随堂听课与学生评价。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随堂听课,学生在随堂评价中对教师课堂创新情况进行评价。
5.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根据申报材料、专家随堂听课和学生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审。
6.公示与审定。拟入选课程名单进行公示,并提请学校审定。
四、工作安排
1.7月8日,教务处发布申报及遴选工作通知。
2.7月9日—8月26日,学院完成推荐工作。
3.8月27日—9月8日,教务处审查相关材料。
4.9月9日—10月31日,专家随堂听课、学评教。
5.11月1日—11月30日,专家评审,公示与学校审定。
五、工作要求与联系人
1.学院认真组织申报。请各学院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院教授委员会认真讨论,研究确定推荐课程。
2.提交材料要求。8月26日(周一)下班前上报学院推荐课程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稿及盖章纸质稿一式1份、个人申报材料1-6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5份(双面打印)。
3.联系人:陈敏俊,联系电话:86613728,邮箱:240186773@qq.com。
附件:1. 校级“金课”——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表
2. 课程运行信息数据表
3. 教学日历参考格式
4. 学院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