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金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19〕4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校级“金课”计划——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及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教师应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风正派,诚实守信,潜心教学。
2.申报课程类型须为本科各专业必修课、限选课。
3.申报课程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
4.申报教师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无教学事故、差错或其他教学不规范行为。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提交《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表》(见附件1)。
2.教学大纲:提交课程思政版教学大纲,要求在教学目标中增加课程思政目标,设计相应教学环节(包括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标注实施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课时数(格式见附件2)。
3.教学日历:在教务系统导出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课程教学日历,标注实施显性课程思政的具体教学日期,在10月31日前至少有2次显性课程思政教学(至少2份,格式见附件3)。
4.教学设计文案:提交与教学日历相一致的显性课程思政课堂教学设计文案(至少2份,见附件4)。
5.教学案例:提交与教学大纲课程思政目标相匹配的教学案例2份(格式见附件5)。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者的师德师风、教风教态、潜心育人等情况并结合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由学院做出推荐意见,提交教务处。各学院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
3.部门审核。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随堂听课与学生评价。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随堂听课,学生在随堂评价中对教师课程育人情况进行评价。
5.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根据申报材料、专家随堂听课和学生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审。
6.公示与审定。拟入选课程名单进行公示,并提请学校审定。
四、工作安排
1.7月1日,教务处发布申报及遴选工作通知。
2.7月2日—8月26日,学院完成推荐工作。
3.8月27日—9月8日,教务处审查相关材料。
4.9月9日—10月31日,专家随堂听课、学评教。
5.11月1日—11月30日,专家评审,公示与学校审定。
五、工作要求与联系人
1.学院认真组织申报。请各学院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院教授委员会认真讨论,研究确定推荐课程。
2.提交材料要求。8月26日(周一)下班前上报学院推荐课程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稿及盖章纸质稿一式1份、个人申报材料(见附件1-5)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5份(双面打印)。
3.联系人:陈敏俊,联系电话:86613728,邮箱:240186773@qq.com。
附件:1. 校级“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表
2. 教学大纲参考格式1/2
3. 教学日历参考格式
4. 教学设计文案
5. 教学案例参考格式1/2/3
6. 学院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