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11〕80号)要求,学生处近期将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并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中的结题形式递交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形成文字的结题形式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
1、校级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月28日。请各位同学提交项目结题申请书、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稿。
2、院级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月28日。
联系人:李赞成,邮箱:980907405@qq.com,联系电话:86613725。
三、验收结果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及以上项目将发放剩余30%的项目经费,验收未通过项目将不予提供结题资助。优秀项目成果将进行集中展示,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