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浙组电明字〔2016〕62号)和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和学校党委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3月27日至30日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训目的
充分认识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准则》基本精神和《条例》基本要求,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拥护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更加扎实地把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快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二、参训对象
全体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委员(不含中层干部),党政办主任、辅导员。
三、轮训内容形式
(一)轮训内容
(1)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3)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4)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
(二)轮训形式
轮训采取主题报告和在线辅导、个人自学和撰写体会、分组讨论和交流小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轮训时间为两天半(日程安排见附件1)。
学员还需通过网络在线学习、参加支部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保证每人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或40学时。轮训期间,学员还可登陆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高校分院,在线学习“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相关课件,学分不得少于12分。
轮训结束后党总支负责对参训学员进行学习情况综合考核。
四、组织领导与要求
1、参训学员应集中精力参加学习,事先根据学习安排做好安排好工作,集中学习时停止参加教学、科研、医疗、出差等工作,原则上不得请假。对因故未能按期参加培训者,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将以适当方式适时安排补训。
2、参训学员自备印发的相关辅导资料。参训前要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参训期间需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会场并签到,同时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学员在分组研讨中,每个研讨主题发言不少于1次。参训后,学员需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学习体会文章。
《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资料汇编》宣传部在11月已下发至每位学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内容另发。
3、分组开展学习研讨(分组名单见附件2)。各组组长选定学习研讨地点,根据日程安排组织本组学员开展学习研讨,指定专人做好学习研讨记录。各组推选1名学员代表在研讨交流会上汇报学习成果,分享学习心得,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附件:
1、轮训班日程安排表
2、轮训班分组名单
3、学习资料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 轮训班日程安排表
日期
| 时 间
| 内 容
| 参加人员
| 主讲人/
主持人
| 地 点
|
1月11日
周三
| 14:30
| 开班动员暨主题报告
(已完成)
| 全体人员
| 党委组织部
党委办公室
| 图书馆
报告厅
|
3月27日
周一
| 09:00—10:00
| 辅导报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专题
| 全体人员
| 刘师少
| 会议室21402
|
10:10—11:10
| 学习研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专题
| 全体人员
| 各小组组长
| 各组
自定
|
3月28日
周二
| 下午
晚上
| 自学;撰写发言提纲、学习体会
| 全体人员
| /
| 自行
安排
|
3月29日
周三
| 13:45—
14:45
| 辅导报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
| 全体人员
教师党员
学生党员
| 陈刚
| 八楼
一会
|
15:00—16:00
| 学习研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
| 全体人员
| 各小组组长
| 各组
自定
|
晚上
| 自学;撰写发言提纲、学习体会
| 全体人员
| /
| 自行
安排
|
3月30日
周四
| 09:00—10:30
| 会议交流
总结
| 全体人员
| 刘师少
| 会议室21402
|
注:在线自学 “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相关网络课件由自主安排时间完成,不得少于12学分。
附件2 轮训班分组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第一组:5人
组长:汤亚玲
组员:徐建宁、裘秀月、楼数慧、马良
第二组:5人
组长:孙文菁
组员:杜磊、李赞成、楼历月、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