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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护理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指对学生德育、智育、体育、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记录、评价和考核,为科学规范地考评我校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的表现,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护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学院拟开展2016-2017学年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基本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在测评指标上注重科学性,在测评方法上注重可操作性,在测评依据上注重目标导向性,在测评程序上注重突出学生主体性。

二、测评指标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0%)+非学业因素成绩(30%)。

学业成绩计算的课程范围为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中大发〔2009〕77号),学业成绩的计算方法是以学生所修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所得的学分数,即该生的加权平均绩点。计算公式:加权平均绩点=各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的学分之和=∑(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最后将该生加权平均绩点转化为学业成绩(70%)。

非学业因素成绩由思想品德(8%)、基础文明(8%)、能力素质(8%)和同学互评(6%)成绩组成。其中思想品德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实践公益等方面,基础文明包括文明守纪、学风表现、寝室文明等方面,能力素质包括就业创业、科技创新、文体特长、社会工作、特殊经历等方面,同学互评是指每位学生对班级同学的平时表现(思想品德和基础文明)进行评价打分。

具体评定细则请参考《护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见辅导员通知、共享)

三、测评时间程序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本人自评、同学互评、班组评议、学院评议小组总评4个程序。

(二)学生本人自评在每学期期末进行,每位学生按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并提供相关实证材料。表格和相关实证材料由班级指定专人收齐后交班主任或辅导员保存。

(三)同学互评在每学期末进行,班级每位学生按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同学互评表》,对班级同学的思想品德和基础文明进行评价打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每位同学平均得分。

(四)班组评议在下学年初进行,具体由班主任主持,主要内容是复核学生的自评依据,根据要求对每位学生各项指标的测评提出建议,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班组评议结束后,由评议小组组长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班组评议意见应在班级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天。在公示期内,学生对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提出,由班组评议小组负责处理并向提出异议的学生反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测评报告单》及《成绩汇总表》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班组评议小组由5~7位代表组成,班主任(或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代表,其余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

(五)学院评议小组总评在班组评议结束后进行,主要内容是结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班组评议意见,作出最后总评结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总评结论得出后学院将通过校园网、学院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在公示期内,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由学院评议小组负责处理;学生也可直接向学校学工部提出申诉,学工部对学生的申诉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学院评议小组负责处理。学院评议小组应对学生的异议进行复查并给出反馈意见。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导入学工管理系统评优评奖栏目,纸质稿由学院存档。

学院评议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党委)副书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分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组成。

四、毕业总评办法

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一般在毕业实习前进行。

四年制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前3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值。

五年制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前4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值。

七年制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前5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值。

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学年或二学年(七年制专业)的奖惩,可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五、测评参考依据(各学院参考学校指导性意见,按本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一)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成绩由基本分5.6分、附加分和扣罚分组成,总分值不超过8分。

1.思想品德表现包括以下内容:

(1)政治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参加非法的组织、集会等活动。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道德品质。注重个人修养,讲究个人卫生,服饰整洁,说话和气,待人有礼;男女交往,举止得体;团结友善,乐于助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尊重他人劳动,服从集体管理;维护公平正义,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进取心强,具有创新精神,无厌学旷课现象。

(4)实践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关心社会和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活动,热心为他人服务。

2.思想品德表现的附加分:

(1)获得各类荣誉称号者;

(2)获得先进班团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全体成员;

(3)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的学生党员;

(4)在校园内外遇有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遭受损害(如事端、火灾、洪灾、车祸、抢劫、破坏公物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报告,或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德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5)未列举的其他符合加分的事项。

3.思想品德表现的扣罚分:

(1)凡本学年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及通报批评(含学院)等处分,分别在思想品德评分中每次扣5、4、3、2、1分,党团内处分参照执行;

(2)助学贷款还贷和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有违约或失信记录的;

(3)学生在自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班组评议或学院评议小组可在思想品德评分中根据实际情况扣1-3分;

(4)未列举的其他符合扣罚分的事项。

(二)基础文明

基础文明成绩由基本分5.6分、附加分和扣罚分组成,总分值不超过8分。

1.基础文明表现包括以下内容:

(1)文明守纪。加强自我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同违法违纪的人、事作斗争;遵守考试纪律,在学期各类考试中诚实守信,无作弊现象。

(2)学风表现。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上课时认真听讲,不睡觉、不听MP3、不玩手机(打电话、发短信)、不随意进出教室、不在教室吃东西。注重自我学习,经常自觉参加早锻炼、早读和晚自习,积极参加学校(院)组织的人文讲座、学术报告等活动。

(3)寝室文明。寝室内务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整体观感好。寝室内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私接乱接电线网线;不留宿校外人员;不赌博,不酗酒,不抽烟,不打架,文明上网。寝室成员人际关系和谐融洽。寝室学习氛围浓厚,不沉迷电脑游戏。寝室布置高雅、舒适、美观,有浓厚的文化气息。寝室生活习惯健康科学,按时作息。

2.基础文明的附加分:

(1)学年到课率全勤者;

(2)经常自觉参加早读、早锻炼、晚自习者;

(3)积极参加学院(校)组织的文体活动者;

(4)学年文明寝室、优秀寝室成员;学年寝室安全卫生检查全部合格者。

(5)未列举的其他符合加分的事项。

3.基础文明的扣罚分:

(1)无故旷课者,上课迟到、早退、睡觉、听MP3、玩手机(打电话、发短信)、随意进出教室、在教室吃东西者,考试作弊者;

(2)在寝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成绩不合格者;

(3)在寝室拥有或使用违章电器者,在禁烟区抽烟者;

(4)《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人员;

(5)未列举的其他符合扣罚分的事项。

(三)能力素质

能力素质成绩由基本分3分和附加分组成,总分值不超过8分。

能力素质表现的附加分包括以下方面,符合条件者加分,其他人员不加分。

1.就业创业。大学生首次创业进驻学院级以上创业园或注册公司者,或大学生自主创业吸纳家庭困难学生就业者;获得各级各类能证明技能素质的资格证书、职业证书的(文体特长方面的证书、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获得资格的各类证书不在此列)。

2.科技创新。在院级以上科技活动和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学生在各种报刊杂志公开发表论文(文章)者;获得国家专利者。

3.文体特长。获得体现学生美育和体育特长的相关资格等级证书的,或在学院级及以上各类文体活动中获奖的(不含趣味性文体活动)。

4.社会工作。学校班委、团支委以上学生干部(含寝室长、楼层长)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学期考核称职者。

5.特殊经历。学生自强不息的;参与国际交流的;学生应征入伍的;参加省级及以上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的等。

6.未列举的其他符合加分的事项。

(四)同学互评

同学互评成绩6分由班级每位学生按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同学互评表》,对班级同学思想品德和基础文明的日常表现进行评价打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每位同学平均得分。

六、注意事项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事关学生的评奖评优和切身利益,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测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

2.各班级开展此项工作前应组织同学认真学习《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17版)相关文件,使广大同学能尽快了解和熟悉学校及学院综合测评的具体办法。

3.各班在开展综合测评过程中,要重视学生在公寓内和课堂上的行为规范表现情况,尤其是使用或拥有违章电器,本学年有2次(含)以上夜不归寝,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有2次(含)以上不合格的寝室成员等。

4.各班级完成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并将结果在班级内公示三天,最迟与2017年10月11日将材料交至护理学院学办各年级辅导员处。未尽事宜,请咨询各年级辅导员,联系电话:86633193、86613725。

5.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将结合启用学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文件和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护理学办

2017年9月26日

附表1: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xls

附表2: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同学互评表.xls

附表3: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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