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附件1.(浙中大发〔2015〕95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附件2.(浙中大发〔2014〕26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doc;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和任务书.docx;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逐步在我校形成一批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优质课程,同时,以优质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全面提高全校研究生教学水平,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中大发〔2015〕95号)(附件1)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中大发〔2014〕26号)(附件2)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范围
申报建设的优质课程必须是列入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以专业学位课和专业限选课为主。对以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博士点为重点,优化从硕士到博士的课程体系建设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立项的课程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一定特色,多媒体教学课件基本完备,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宽,得到广大研究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
2.课程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应具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学和培养经验,且近3年承担了与该课程相关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显著。
3.项目负责人熟悉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对项目建设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和预期成果。
4.为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定向招标课程可以不受第1、第2两条限制。
三、定向招标课程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网络课程(针对规培研究生开设);
2.《自然辩证法》网络课程(针对规培研究生开设);
3.规培研究生《专业英语》课程及网络课程(由医学专业专家针对规培研究生开设);
4.《高级中医学概论》(针对临床医学及其他专业学生开设);
5.专业课程的教学模式的创新。
四、项目申报与评审
1.组织申报。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申请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和任务书》,交所在学院初评;
2.学院评审推荐。各学院结合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建设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初评,按申报指标优先顺序推荐上报。于2017年11月3日前,将《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和任务书》(附件3)一式3份、本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1份送研究生院培养科(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至luowindow@163.com,项目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86613540);
3.学校评审。2017年11月中旬,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研究生优质课程名单。
附件:
附件1.(浙中大发〔2015〕95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浙中大发〔2014〕26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和任务书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