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最美浙江人·浙江骄傲”人物评选是我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最美精神”的年度品牌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人物要求:推荐的人物要体现“年度性”“新闻性”“影响力”,主要包括:在“八八战略”新征程中,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先进人物或群体;在本年度受到中央及省内媒体广泛关注并宣传报道,具有较大社会反响的优秀人物或群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突出感人的优秀人物或群体。
2.推荐时间和名额:省教育厅推荐名额为3名,我校至多推荐1名。需推荐的单位请于11月3日下班前将人选名单及推荐材料报人事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568639731@qq.com
附件:推荐材料文本格式
附件
推荐材料文本格式
一、基本面貌
1.姓名:ⅩⅩⅩ
2.性别:ⅩⅩⅩ
3.年龄:ⅩⅩⅩ
4.民族:ⅩⅩⅩ
5.籍贯:ⅩⅩⅩ
6.工作地:ⅩⅩⅩ
7.职务:ⅩⅩⅩ
二、推荐理由
1.年度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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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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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媒体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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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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