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附件1.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指导备案表.docx ; 附件2.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汇总表.xlsx ;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职工科研能力,推动学校科研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即日起启动我校“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指导活动”(以下简称提升指导活动),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1.“提升指导活动”主要以指导帮助形式,以科研项目为纽带,鼓励校内教师、科研人员相互组建学术小组,通过学识深厚的专家、教授和学者(以下统称为指导教师)的帮助指导点拨,提高被指导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能力,从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
2.“提升指导活动”采取指导教师和提升对象自愿的原则(确有需要的,可联系科研处选择指导老师),同一研究方向或方法学专家双向选择的方式。其中指导教师要求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
3.鉴于专业背景、科学选题的专业性,为保证指导质量,建议提升对象与1位指导教师签定协议,指导教师同时指导提升对象原则上不超过5人。
4.双方填写《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指导备案表》,约定指标完成后给予指导教师科研奖励的比例。将附件1纸质版1份于2018年1月3日16:00前提交至科研处(滨文校区行政楼619室),同时将电子版(附件1及附件2)发至邮箱zcmukyc@163.com。
5.《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指导备案表》经科研处备案后,作为今后科研奖励分配的依据。
6.“提升指导活动”执行周期一般至当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结果公布为止,双方同意后可重新备案。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科研处 86613536
附件1.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指导备案表
2. 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汇总表
科研处
20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