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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二级学院成立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会分会的通知

附件:

附件:二级学院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分会会长、副会长名单.docx

各学院党总支(党委)、团委: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大学生掀起学习研究、宣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校日前已成立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会,挂靠马克思主义学院。为贯彻落实全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青马工程建设,极大调动青年大学生学习理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大学生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认识,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经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团委协商决定,在二级学院层面成立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会分会。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组织机构

各分会在学院党总支(党委)领导下,学院团组织和校级研究会的指导下,依托学院党员之家开展日常工作。分会名称为“XXX学院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会分会”,由学院组织员担任指导老师。

1.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为分会当然成员,同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自愿参加。

2.设立会长1名、副会长1名,一般由所在学院学生党员担任。各分会会长,全面负责分会的各项事务,副会长协助分会长开展工作,并分管相应事务。会长、副会长为校级研究会成员。

3.分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以集中与分类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依据社团成员兴趣划分为若干研习小组,组织开展主题研究、学习宣讲、读书分享、周末调研、暑期“三下乡”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成立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会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平台。请各学院党总支(党委)、团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选拔一批高素质大学生担任分会主要干部,更好地发挥理论社团引导人教育人的积极作用。

2.各学院理论社团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学院党总支(党委)要将学生在理论社团中的表现,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团组织荐优、入党培养考察等的重要依据。

3. 各学院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会分会日常运行管理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学生理论社团建设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校团委、学生社团联每年对校院两级研究会进行年检和考核工作,并负责对组织涣散、工作成效差的研究会提出整改、整顿等意见。

4.请各学院在12月8日前把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分会会长和副会长名单报校团委备案(见附件)。联系人:孟舒扬,电话:86633018。

附件:二级学院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分会会长、副会长名单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团委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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