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附表1:2018年收入预算表.xls ; 附表2:2018年专项经费、配套经费预算表.xls ; 附表3:2018校内项目申报书.doc ;
各学院、部门(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编制2018年校内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学校内设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二、编制依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浙江中医药大学预算管理制度》(浙中大发〔2015〕6号)。
三、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研究生处、科研处、学科办、教务处、后勤管理处、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中医药科学研究院(含动物实验研究中心等下属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审核汇总各学院、部门(单位)收入情况,编制收入预算;其他学院、部门(单位)将收入预算汇总至以上部门,不需要单独编制收入预算。具体表格见附表1。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由基本业务经费预算(定额经费)、专项经费预算、配套经费预算等三部分组成。
1.基本业务经费(定额经费)预算
由计划财务处根据人事处核定的人员编制与《浙江中医药大学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各学院、部门(单位)不需要填报。
2.专项经费预算
(1)原有专项项目:各学院、部门(单位)要对原有校内专项进行清理,分析预算经费使用情况和影响执行因素,确定预算金额及绩效目标,有文件依据的请提供。专项经费预算中需列支公务接待费、校内教职工人员经费及会议费的,请单独填列并详细填写依据说明,未申报指标的,将不得开支此类费用。具体表格见附表2。
(2)新增专项项目:要紧密结合学校重点高校建设、省部局共建、一流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合理、科学填写项目申报书,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分年度申报预算。项目经归口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学校将组建项目库,由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根据财力择优安排预算,当年未安排的项目留存项目库。具体表格见附表3。
3.配套经费预算
有文件依据要求配套的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文件依据并统一编报配套预算。具体表格见附表2。
四、编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早编、细编预算,认真填制2018年校内预算表,经学院、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审签后,请在2017年12月28日前将纸质预算表报送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中心(23-233),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610653828@qq.com。
五、编制要求
为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全面性,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学校重点高校建设、省部局共建、一流学科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实现学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的决策部署,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在总结现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自身所处的发展环境,积极谋划2018年校内预算。同时各学院、部门(单位)在编制预算时,须经党政领导班子充分讨论,明确工作重点与目标,提出合理的经费预算需求。
联系人:许璇 王润 联系电话:86613792 86633109
附件: 1.2018年收入预算表
2.2018年专项经费、配套经费预算表
3.2018年校内项目申报书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