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浙江中医药大学涉企服务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_征求意见稿.docx ;
各学院、医院,各职能部门,富春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涉企服务项目管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提升我校社会服务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涉企服务项目经费管理试点工作意见》(浙财教【2016】7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浙江中医药大学涉企服务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对该文件征求意见。
请全校师生认真研究讨论征求意见稿,并将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1月3日(周三)前反馈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谷满仓 86613693;
电子邮箱:mancanggu@aliyun.com;
办公室:23号楼621室。
科研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