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能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于4月至5月期间举办全校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以及2015级、2016级新更换的班级心理委员。
学院分组安排:
滨文第一组:第一临床、第二临床、第三临床、护理学院、
滨文第二组: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富春第一组:第一临床(第四临床)、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富春第二组:生命科学学院、人文学院、口腔医学院
富春第三组:护理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
二、培训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
培训内容
| 时 间
| 人 员
| 地 点
| 主讲人
|
心理委员的助人技能及危机应对
| 4月11日 13:30-15:30
| 滨文第一组
| 18206
| 唐超
|
4月18日 13:30-15:30
| 滨文第二组
| 18026
| 刘曼曼
|
4月11日 13:00-15:00
| 富春第一组
富春第二组
| A102
| 汪磊
|
4月18日 13:00-15:00
| 富春第三组
| 学生活动中心5309
| 张祖德
|
分组案例教学与考核:心理问题及危机事件的识别与应对
| 4月25日 13:30-17:00
| 滨文第一组
| 九号楼东二楼207
| 楼历月
|
5月2日 13:30-17:00
| 滨文第二组
| 九号楼东二楼207
| 来燕
|
4月25日 13:00-16:00
| 富春第一组
| 5309
| 汪磊
|
5月2日 13:00-16:00
| 富春第二组
| 5309
| 俞慧娜
|
5月9日13:00-16:00
| 富春第三组
| 5309
| 张祖德
|
三、工作要求
1、要求学院心理辅导站通知每位心理委员准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若确有课程冲突,可调剂到另一时段的相同课程。
2、培训结束时,心理中心将组织操作考核,考核通过者将获得“心理委员资格证书”,要求心理委员能认真对待。
3、培训结束后,要求全体心理委员结合本学院心理健康宣传月的活动安排,在班级开展一次心理知识的宣传活动,请心理辅导员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并在心理委员例会中进行交流。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