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2018)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校创业教育实施进程,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创业教育导师队伍,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创业导师省级培训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推荐对象
普适性培训对象为:从事创业教育工作的管理干部、承担创业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创业教育实践指导教师、来自企业的创业教育特聘教师等。
专业融入性培训的对象为:与专业深度融合的创业教育教师、创业教育实践指导教师、来自企业的创业教育特聘教师等。
具有一定创业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和创业实践经验,责任心强且承担创业类课程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优先给予推荐。
二、培训内容、时间及学习要求
培训内容:创业理念和精神的培养与引导;大学生创业政策与指导;创业典型经验、案例介绍和分析;高校创业教育经验分享;创业教育课程开设与教学;创业教育专业理论和研究;新产业、新业态创业特点和趋势评判;创业平台搭建和资源利用;不同产业(专业)创业特点和指导等。
培训时间:全脱产5天,计40学时,安排在6月-11月期间。各省级培训项目具体开班时间将在全省统一报名选课时一并公布,由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在开班前(至少提前5日),书面形式直接通知每位学员。2018年省级创业导师培训项目将于4月中旬统一发布(平台网址:gxjs.zjedu.gov.cn),参训教师于5月11日—5月30日,通过报名平台(输入学员编码和登录密码)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编码和登录密码由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分配给各高校,再由高校分配给参训学员。
学习要求:参训人员通过平台自主选课。双向选择后,学员到培训班报到学习,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学员不能无故请假,培训过程与结果作为入选我校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重要依据。
三、推荐数量
今年全校共推荐创业导师培训对象22名,各学院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欢迎学校各职能部门向创业学院推荐参训人员。
四、其他相关规定
1.遴选出来的创业导师推荐参加省级培训。
2.参与过省级培训的创业导师,优先给予创业类课程授课、项目指导及项目培育孵化等机会。
3.各学院应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动员、科学研究、认真做好报名推荐工作。请于4月20日中午12:00前按推荐名额(附件1)将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稿发至邮箱xsm@zcmu.edu.cn 。
联系人:创业学院办公室,谢书铭,86613707。
附件:
1.各学院创业导师推荐名额
2.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2018年省级培训参训对象推荐表
附件1:各学院创业导师培训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推荐名额
|
1
| 附属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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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附属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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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附属第三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
| 1
|
4
| 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 1
|
5
| 口腔医学院
| 1
|
6
| 药学院
| 2
|
7
| 护理学院
| 1
|
8
| 医学技术学院
| 3
|
9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10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3
|
合计
|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