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文的拟稿行文工作,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1.切实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中有关精简公文的要求,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一律不发,可直接通过办公网布置的一般性工作原则上不发正式公文,可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名义发文的就不以学校党委、学校名义发文。
2.请在发文系统中正确选择所发公文的文种、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公文类别等选项。
主送单位:党委普发性公文为“纪委,各党总支(党委),党委各部门,富春校区党工委,工会、团委”,党委办公室普发性公文为“各党总支(党委),党委各部门,富春校区党工委,纪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学校及校长办公室普发性公文为“各学院、医院,各职能部门,富春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党委和学校联合普发性公文为“纪委,各党总支(党委),各学院、医院,党政各部门,富春校区党工委、管委会,直属各单位,工会、团委”,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联合普发性公文为“各党总支(党委),各学院、医院,党政各部门,富春校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委办公室,直属各单位,工会、团委”。
抄送单位:党委及党委办公室普发性公文为“各学院、医院,各职能部门,富春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学校及校长办公室普发性公文为“各党总支(党委),党委各部门,富春校区党工委,纪委办公室,工会、团委”。上行及非普发性公文的主送单位、抄送单位视具体情况确定。
3.公文要完整,基本的要素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发文单位、发文时间等不能缺少。发文系统的“正文”中必须包含上述基本要素。
4.关于字体、字号:标题用二号小标宋,正文用三号仿宋,正文中的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
5.关于标题:标题由发文单位+事项+文种三部分构成,“文种”不能少,标题的最后一个词必定是所发公文的文种。如《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不能直接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为方便查询,发文系统的“发文稿纸”中,标题不需写发文单位,直接写“关于******”。
6.关于印发规章制度、计划方案类公文的正文:必须在主送单位后,先写上包含印发决定和执行要求的正文内容以及发文单位、发文时间,之后附所印发的文件。所印发文件的字体、字号与公文要求相同。
7.关于附件:公文有附件的,要在正文结束后,下空一行左空2字写上附件说明,如“附件:××××××”;附件有两份或两份以上时,应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序号,如“附件:1.××××2.××××”(分行排列,序号对齐);附件名称不用加书名号,后面也不加句号。
8.关于落款:发文单位写全称;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如“2018年4月12日”。
9.关于校对环节:校对中如发现问题,请在发文系统“办理意见”栏中填写、提交修改意见,并联系党校办秘书科修改。
10.关于用印归档:(1)网上制发完成后,拟稿人应及时到复打中心领取拟稿单和存档文件(一式五份);(2)拟稿人到机要室盖章(务必检查确认拟稿单各个流程是否完成,如有空白及时与机要人员沟通;如不完成盖章,不能在办公信息网上分发);(3)拟稿人带回完整的拟稿单和用印后的文件交与本部门(单位)档案员保存。(4)部门(单位)档案员将本部门本年所发所有文件整理后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具体以学校档案馆通知为准)。
以上事项请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今后如有不规范行文的,党校办将酌情予以退回修改。谢谢配合!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