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进行初审,2023年夏季(第二批)滨江共4名毕业生符合学位申请资格。
现对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教科办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9日
联系部门:教科办(1416室)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86613674
教科办
2023年7月07日
上一条:【公示】护理学院2023年夏季本科生符合学位申请资格名单(第二批)公示 下一条:【公示】护理学院2023年7月申请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