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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进行初审,2021年夏季滨江共1名毕业生符合学位申请资格。
现对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教科办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7月23日
联系部门:教科办(21515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613674
教科办
2021年7月21日
学号
姓名
学校
专业
201723200604019
沈宇迪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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