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有关办法,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护理学院积极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的程序进行,现已圆满完成。
学院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建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班级同学代表等构成的评审小组,针对申请人条件等综合评审。参评同学符合上一学年学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评选资格或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一评选单元列50%以内的条件,最终推荐38名同学(本部22名、滨江16名)参评2022-2023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参会人员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均无异议。
评审会后,在学院内公告栏张贴《护理学院拟推荐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人选的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10月21日,公示期内无异议。
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