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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2019/03/07

研究生培养主要工作流程

第一学年

第一学期

1.博士生、硕士生新生到各学院报到注册。

2.任意选修课:新生在入学一周内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进行任意选修课确认,逾期不再办理。未选课程不得参加考试,已选课程无故不参加考试,作旷考处理。

3.新生按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在校上课。

4.培养计划:本学期内研究生的导师须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会同有关教学研究室完成制订研究生个人的培养计划,并指导研究生拟定年度学习计划。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由导师在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格式审查,通过后提交所属教学研究室和所在学院,经教学研究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审核,教学研究室主任、学院院长(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有效。

培养计划原件(打印件)由研究生本人保管(毕业时须存档),复印件一式四份,除导师、教研室主任各留一份外,其余两份在学期结束前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其中一份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收齐后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查),以便对照落实培养计划进度。

培养计划未按时完成或未按时上交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员聘书不予盖章,临床实践不予安排以及影响教学安排,责任自负。

第二学期

1.科学学位硕士生在校上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开始临床轮转。

2.下学期需要临床实践的博士生、科学学位硕士生的导师根据“临床实践规定”及培养计划,在《研究生培养手册》——临床实践计划表中填写具体安排。于本学期结束前2周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经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查后按研究生处格式要求统一汇总。并将汇总表及电子稿一起在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处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临床实践安排每学年两次,时间分别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结束前2周或见研究生处培养科网上通知,具体祥见“临床实践规定”。

3.博士生完成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导师打分),并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

第二学年

第一学期

1.科学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完成专业课课程学习(详见各专业教学日历)。

2.科学学位硕士生完成专业课学习,写出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并进行预试验及开题报告的准备工作、同时进行临床实践或教学实践;临床专业学位硕士生继续进行临床轮转。博士生继续进行课题研究、临床实践或教学实践。

第二学期

1.科学学位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硕士生完成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导师打分)。并在5月底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书、开题记录和文献综述评分表,经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格式审查,通过后原件由研究生本人保管以备毕业时存档,复印件一式四份,分别交研究生处,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教研室、导师。

2.博士生继续进行课题研究、临床实践或教学实践。

3.6月份各学院负责完成硕士生、博士生中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处。

第三学年

第一学期

研究生继续进行课题研究或临床实践。

第二学期

1.科学学位硕士生完成论文撰写、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规定)。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结束临床轮转及临床能力考核,撰写学位论文,完成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规定)。

3.博士生完成论文撰写、论文同行评议、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规定)。

4.研究生根据“毕业研究生个人业务档案归档、学位信息输盘规定”和“档案材料归档及学位信息输盘情况清单”,完成个人档案归档及学位信息输盘工作。


上一条:浙江中医药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