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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近日举行研究生导师培训会    2020/10/30

护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

    自我评估及质量监控的内容与方式

    学院成立了教学督导组,并制订了相应职责。教学督导负责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的监控。学校建立校领导、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三级听课”制度。同时,学院规定:每学期院领导听课12学时以上,教研室主任听课16学时以上,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16学时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12学时以上,形成互相学习、互相监督的有效教育质量保证运行机制。学校教学质控中心成立了校教学督导组,有专门督导员对学院进行随机性听课,检查教师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方法的运用以及教学态度等,检查学生出勤、上课纪律及课堂参与情况,及时将意见、建议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应的教师和部门,并发表于每月一期的《督导之声》。

    学院党政联席会始终将本科教学工作作为重要主题,研讨学院本科教学和学生管理诸方面的问题。学院还每月1-2次召开由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后期教学管理负责人、学办主任、教学秘书、教务员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等参加的院教学工作例会,听取各部门的教学工作运作情况及对学院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及时传达校教学例会精神,并组织教研室主任等讨论日常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有关问题提交党政联席会。学院每学期召开在校学生代表、临床毕业实习学生、教师代表等座谈会,全面收集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每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及时通报学校和学院的教学工作情况。学院重视期初、期中教学检查,根据教务处期初、期中教学检查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期初、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并对各教研室教学文档及试卷等进行检查;学校教学质控中心每学期对试卷进行抽查,并将试卷的分析结果反馈给学院。学院根据学校、学院检查结果,以及学生、教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教师认真讨论,并提出整改措施。

    自我评估及质量监控的实施效果

    学院坚持日常教学检查和定期专项教学检查相结合,实现对教学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保证了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有效执行。学院教学工作期初、期中、期末检查等工作,保证了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的严格执行;实习前岗位培训制度、出科考试制度以及实习大检查制度等,保证了实践环节质量标准的严格执行;考教分离制度、校院两级主考制度、巡考监考制度,阅卷及成绩管理制度等,保证了考试环节质量标准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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