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省委教育工委交叉巡察组向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党委反馈交叉巡察情况    2024/12/12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各学院:

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202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学年岗位招聘实行网上申报、录取的模式,学生可在学工系统提出申请,每个学生可同时申请3个岗位,最终只可以录取1个岗位。学生提交申请后,经岗位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学生处在线审批后正式聘用(系统线上操作手册见附件)。

各勤助岗位在招聘过程中对报名的学生资助对象(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原则上应优先录用,岗位困难生比例一般不低于50%。

二、院级岗位设置与酬金录入
(一)各学院须在本学年通过学工系统完成院级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并组织开展院级岗位的学生招聘与线上录用审批工作。

(二)自本学年起,所有院级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酬金均须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线上录入与上报。院级勤工助学岗位酬金由学院自行发放。

三、学生申请要求

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行为表现良好;

(二)学习努力,成绩合格;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受第2条限制。

四、学生勤助酬金发放

每月25-28日,各用人部门(单位)及学院须在线进行酬金录入上报工作(系统线上操作手册见附件)。勤工助学岗位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每小时酬金应不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请在11月24日前完成线上申请,各部门(单位)、学院请在11月30日前完成勤助学生线上审批工作,并提交学生处审核。同时,请各学院务必于11月30日前同步完成院级岗位的系统设置及学生招聘录用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叶诗芸86633073。


附件:

1.本科生勤工助学招聘及酬金上报线上操作手册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1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 “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26年大学生医保缴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