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寒假留宿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学院要对全体学生的假期去向做好摸排,对留校学生的申请做好严格审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宿条件
(一)参加学校下达任务在杭教学实习的;
(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培训辅导的;
(三)其他特殊情况经校院审批同意留宿的。
二、留宿时间及地点
(一)留宿时间
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4日至2月28日,留宿时间不得超出该范围,留宿相关教学等任务或活动结束后,须离校返乡。
未申请留宿的学生须在1月24日8:00前离校返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3月1日。
未经审批同意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须离校返乡,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假期住宿,请各学院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二)留宿地点
1.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所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根据情况实行集中住宿。
滨文校区:立业园公寓因假期需进行寝室设施、设备检修和公共环境卫生提升工程,拟开放部分楼栋,非开放楼栋的留宿学生需调整住宿。在维修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热水系统检修、供电系统检修、阶段性停水停电,影响日常生活,请各学院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富春校区:将根据申请情况,集中留宿安排至富春校内公寓7-9号楼住宿。
2.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住宿由学校统筹安排,避免出现单人单间留宿现象;如因留宿学生中途离校出现单人单间留宿情况,请各学院及时整合调整。
三、留宿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须精准填写留宿时间段,认真勾选“是否在校过年”。若中途返乡过年,返乡时段不得纳入申请范围,须分两个阶段填写。
两校区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顶部“服务中心”→搜索“假期留校申请”→点击“办事指南”→点击“材料下载”→下载留宿相关承诺书和文件→点击“网上办理”→填写申请表→点击“提交”。
(二)学院审批
1.各学院要求学生提供《家庭监护人留宿知情同意书》,作为学院确认学生留宿资格、审批同意的必要条件,由学院留存。不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留宿的学生不予批准,其他情况需要留宿的请学院研究把握。
2.辅导员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学工模块”→在右上方切换为“学院一线辅导员”权限→点击“全部服务”→点击“假期留校审核”模块→看到学生申请(可以批量导出查看),经学院审定后,可在系统中勾选一个或多个学生申请→点击左上角“批量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点击右下角“确定”,系统会自动提交到学办主任。
3.学办主任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学工模块”→在右上方切换为“学院学工办主任”权限→点击“全部服务”→点击“假期留校审核”模块→看到学生申请(可以批量导出查看),经学院审定后,可在系统中勾选一个或多个学生申请→点击左上角“批量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点击右下角“确定”,具体操作步骤同“学院一线辅导员”,点击“确定”后系统会自动提交到学生事务中心。
(三)学工部审批
学工部学生事务中心将学院提交的留宿学生信息批量导出提交部门审定,学工部提出总体留宿方案。审定后,由学生事务中心会同学院商定留宿学生宿舍安排及住宿调整。
(四)工作联系
一般情况咨询请联系各学院辅导员。
滨文校区:竺老师,联系电话:0571-86633323;
富春校区:吕老师,联系电话:0571-61768216。
四、留宿申请及审批截止时间
(一)留宿学生于2026年1月9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请。
(二)各学院于2026年1月14日17:00前完成学生留宿网上申请和审批工作。
(三)学工部于2026年1月19日前完成审批,由学工部学生事务中心与学院沟通后统筹安排留宿床位。
五、留宿工作相关要求
(一)精准掌握留宿学生情况,严格规范审批流程
各学院要及时传达学生寒假留宿通知精神,告知学生留宿的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审核、做好把关,收集并核实留宿学生相关材料并存档,按规定及时审批并确定寒假留宿学生名单,确保留宿学生信息准确。对不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认真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其返乡休假。
(二)认真落实“谁留人,谁负责”原则
今年学生寒假留宿受部分住宿园区提升工程和多点留宿双重影响,留宿工作面临较大压力。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及园区后勤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学院应按有关要求,通过网格化管理等掌握所有寒假留宿学生动态情况,按照上级单位和学校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谁留人,谁负责”原则。
请各学院按学校要求做好每日数据填报,并做好各项教育管理工作。
附件:
1.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3.2026年寒假留宿每日安全管理情况表(学院填写)
4.2026年寒假留宿每日未签到反馈表(学院填写)
5.2026年寒假留宿每日异动反馈表(学工值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