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6﹞51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57号)文件要求,2025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选。
二、评选办法
请严格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及评选程序执行。
三、申报材料
1、各学院评选办法细则;
2、汇总名册一式一份,本滨分开填写(电子+纸质稿需盖章,电子稿发至蒋伟健OA邮箱);
3、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评选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年级大会等方式,向学生详细介绍校优评选条件、比例和程序;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在11月22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就业指导中心。
未尽事宜,请联系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6613707,联系人:蒋伟健。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2、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3、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
4、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名册
浙江中医药大学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
1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