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教学单位:
2021-2022-1学期通识选修课教材征订工作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请各学院、各相关教学单位根据《2021-2022-1学期通识选修课教材征订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征订表”),做好2021-2022-1学期通识选修课教材征订数据填报工作:
1.请各学院、开课部门仔细核对,并填写教材征订信息。
2.为便于后期总表单汇总,请勿打乱表格内各行顺序,不要修改表格文字格式。
3.凡涉及“马工程”重点教材内容基本对应的课程,请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并在备注1注明“马工程”重点教材。
4.若因教学任务有调整需增加的,请在表格最后一行(序号383)后面接着填写,备注2注明“新增原因”,并整行填充黄色;因教学任务有调整导致不开课需删减的,请使用删除线标记(操作方法:选中需删除的内容,单击鼠标右键,选择“设置单元格格式”,在“字体”选项中选择特殊效果“删除线”),备注2注明“删除原因”,并整行填充黄色,切勿直接删行。已有教材且跨学期使用的课程,请在备注2注明“教材已有”;
5.采用自编教材或讲义的课程,如需学生预订购买,则在教材名称栏中注明具体自编教材名称,如《口腔颌面外科学实践》,出版社栏目填写“自编”;如免费发放,则在备注栏2注明“由开课学院统一免费发放”字样;
6.无教材的课程,请在其教材名称栏中注明“无教材”;
7.为避免错漏,如需教师教材,请另外制表填报提交。
二、征订原则
1、凡选必审原则。选用教材必须经过教学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
2.选优选新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和省(部)级高质量的规划教材、重点教材、精品教材和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全国统编教材,提高教材选优率。凡开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的课程,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涉及以下情况的教材,请在征订表备注栏说明,同时提交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情况说明:
(1)正式出版已超10年的教材, 同一个版本已使用超5年的自编讲义;
(2)首次使用的教材;
(3)经考量认定目前市面上确无适用教材,学院自行复印或打印并承诺在开课前会发给学生的资料或讲义;
3.时效性原则。要求选用最新版,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未正式出版的教材一律不予征订。
4.一致性原则。相同课程,应使用相同教材;同一门课的师生教材应保持一致。
所有教材征订信息必须经过教研室主任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学院,再经教学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报定后作为授课指定使用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需向教务处提交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学院盖章的情况说明。
三、征订流程
教材征订须遵循以下流程:
教务处下达征订通知→学院(或相关教学单位)通知教研室主任根据征订原则召集全体任课教师报订→学院(或相关教学单位)汇总→征订表教学院长(或相关教学单位)审核签字、学院盖章;情况说明书教学院长(或相关教学单位)签字、学院盖章→提交教务处教学科。
学院(或相关教学单位)报定教务处后不得随意变更,遇特殊情况变更流程如下:
教研室提出变更依据,同时征求多方意见,同教研室同课程全体教师签字同意,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教务处教学科受理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各相关教学单位在征订截止日7月12日(周一)前提交以下材料,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需保持一致:
(1)将征订表、教材使用情况说明书和自编教材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81700716@qq.com,邮件主题填写:某某学院(或某某教学单位)2021-2022-1学期通识选修课教材征订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2)征订表、教材使用情况说明书纸质版,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学科655办公室。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确保及时精准高效。
联系人:来丽丽
联系电话:86613728
附件:2021-2022-1学期通识选修课教材征订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