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浙教教材〔2021〕12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72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浙中医大滨院发〔2021〕2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坚决落实教材“凡选必审”原则,认真开展教材选用、审核工作,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
根据文件精神,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为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1日上午10:00
联系人: 来老师
联系电话:86613728
附件:2023-2024-1学期全日制本科生教材选用情况公示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