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就业招生、单考单招等)。
二、申请时间
截止7月31日下午4点。
三、申请类别与要求
推荐类别分特别推荐、定向推荐和一般推荐三类,各类别推荐要求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87号)。其中定向推荐学术型直博研究生报名条件在达到《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资格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在450分(含)以上。2025届推免生定向推荐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因特别推荐和定向推荐为择优遴选制,故申报特别推荐和定向推荐的学生,如符合一般推荐条件,可以兼报。若被特别推荐或定向推荐列为拟推荐者,则不再进入一般推荐行列。
四、申请程序
1.成绩公示。学院统计学生三年内(四年制)或四年内(五年制)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对排序结果进行全院范围内公示。
2.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浙江中医药大学推免承诺书》(见附件2),并向学院提交综合素质加分证明材料,各类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截止到申请当年度8月15日。
3.学院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必要时可邀请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须出具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或虚报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报学校教务处,按学校学术规范管理办法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4.综合测评。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综合测评分数为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加分之和。
5.特别推荐及定向推荐。各特别推荐负责单位根据本单位推免实施细则及工作安排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26日前报教务处并反馈给各学生所在学院。定向推荐由教务处复核学生申请资格后将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科办,学科办牵头负责组织定向推荐复试并会同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于9月2日前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同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学生须签署《定向推荐推免生确认书》(见附件2)。
以上工作时间节点参考往年情况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如对推免工作有疑问,请及时与教科办科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6613674。
教科办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