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暑假留宿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宿条件
(一)参加学校下达任务的在杭教学实习或见习的;
(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竞赛集训辅导的;
(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
(四)因学业等其他特殊情况经校院审批同意留宿的。
二、留宿申请要求
(一)留宿时间
1.参加2024年军训及富春搬迁至滨文的学生:7月17日——9月5日,未申请留宿的学生7月16日17:00前须离校返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9月6日。
2.仅参加2024年军训的学生:7月15日——9月5日,未申请留宿的学生7月14日17:00前须离校返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9月6日。
3.其他学生:6月29日——9月5日,未申请留宿的两校区学生6月28日17:00前须离校返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9月6日。
(二)留宿地点
留宿地点为滨文校区校内公寓、立业园、魔方公寓,富春校区校内公寓。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一般统一安排在归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实习及床边教学学生安排在实习住宿点住宿,2023级富春搬迁学生安排在滨文校区住宿点住宿,根据情况实行相对集中住宿。
留宿期间将进行实习及床边教学学生、2023级富春学生搬迁,同时暑期滨文校区立业园对部分寝室进行局部粉刷、补漏等工作,富春校区校内公寓对部分寝室进行维修、改造,以上留宿点开放部分楼栋,非居住开放楼栋的学生留宿需进行住宿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将会出现临时断水断电、产生噪音等情况,影响留宿舒适度,请留宿同学予以理解与支持。
(三)留宿安排
学生留宿只能申请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在规定的任务或活动结束后须离校返乡。未经审批同意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已办理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暑假住宿,请各学院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住宿安排由学校统筹安排,杜绝1人留宿1间现象;如因留宿学生中途离校出现1人留宿1间情况,请各学院及时整合调整,并反馈给学工值班老师。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留宿时间段需精准填写,中间返乡的,返乡期间时段不要申请在内,须分两个阶段填写。
学生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顶部“服务中心”→搜索“假期留校申请”→点击“办事指南”→点击“材料下载”→下载留宿相关承诺书和文件→点击“网上办理”→填写申请表→点击“提交”。
(二)学院审批
1.各学院要求学生提供《家庭监护人留宿知情同意书》,作为学院确认学生留宿资格、审批同意的必要条件,由学院留存。不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留宿的学生不予批准,其它情况需要留宿的请学院研究把握。
2.辅导员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学工模块”→在右上方切换为“学院一线辅导员”权限→点击“全部服务”→点击“假期留校审核”模块→看到学生申请(可以批量导出查看),经学院审定后,可在系统中勾选一个或多个学生申请→点击左上角“批量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点击右下角“确定”,系统会自动提交到学办主任。
3.学办主任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学工模块”→在右上方切换为“学院学工办主任”权限→点击“全部服务”→点击“假期留校审核”模块→看到学生申请(可以批量导出查看),经学院审定后,可在系统中勾选一个或多个学生申请→点击左上角“批量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点击右下角“确定”,具体操作步骤同“学院一线辅导员”,点击“确定”后系统会自动提交到学工部学生事务中心。
(三)学工部审批
学生事务中心将学院提交的留宿学生信息批量导出提交学工部审定,学工部提出总体留宿方案。审定后,由学生事务中心会同学院商定留宿学生宿舍安排及住宿调整,学生事务中心根据最终安排在系统中审批通过。
(四)工作联系
一般情况咨询请联系各学院辅导员。
滨文校区:竺老师,联系号码:0571-86633323;
富春校区:吕老师,联系号码:0571-61768216。
四、申请和审批时间
(一)留宿学生于6月24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请;
(二)各学院于6月25日17:00前完成学生留宿网上申请和审批工作;
(三)学工部于6月26日完成审批,由学生事务中心与学院沟通后统筹安排留宿床位。
五、工作相关要求
(一)精准掌握留宿学生情况,严格规范审批流程
各学院要及时传达学生暑假留宿通知精神,告知学生留宿的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审核、做好把关,收集并核实留宿学生相关材料并存档,按规定及时审批并确定暑假留宿学生名单,确保留宿学生信息准确。对不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认真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其返乡休假。
(二)严格规范审批流程
暑期留宿学生须规范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须向学院递交《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学院须严格审批,收集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并存档,并通过电话等途径向学生家庭监护人确认同意学生留宿事宜。
(三)认真落实“谁留人,谁负责”原则
今年学生暑假留宿受部分园区维修改造、学生搬迁等影响,留宿工作面临较大压力。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及园区后勤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学院应按有关要求,通过网格化管理等掌握所有暑假留宿学生动态情况,切实做好暑假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谁留人,谁负责”原则。请各学院具体按照学校关于暑假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各项教育管理工作。
附件:
1.《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3.《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假期公寓留宿申请审批表(备用)》
学工部(学生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