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2022年度考评工作安排,依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22〕8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校2022年度在编从事全日制学历教学的教师,包括直属附属医院具有教学职能的双师型教师。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双肩挑教师参加课程所在学院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是指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教学工作,包含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考核指标体系设课堂教学与效果、教改教研和育人工作3个一级指标,各指标占一定权重,计分标准可参照教学业绩分核算办法执行。各单位考核实施细则由本单位考核小组研究制定,包括各指标的具体权重设置、考核内容等,单个一级指标权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实施细则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布通过后执行。
三、考核安排
1.系统登录
本年度教师教学业绩基础数据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的方式,申报者请登录学校教学业绩考核系统填报。网址为https://jxyjkh.zcmu.edu.cn/yjkh,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老师自设密码。如果忘记密码,可联系本学院教学秘书进行密码初始化。教师也可通过登陆学校OA后在应用系统处点击“教学业绩考核”应用进行跳转登陆。教学业绩考核系统教师端操作视频详见附件包。
2.考核申请
参加考核的教师需由本人进入业绩考核系统在“教师考核资格申请”栏提交考核申请。特殊情况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需由教师本人填写相应申请表,经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系统中相应申请栏提出申请并上传已审批的申请表扫描件。所有类别申请需通过学院、教务处审批。
3.数据录入
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教学工作量以一个年度内的两个学期为单位,其余工作量统一计算周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考核系统中本科生课堂教学、教学建设类教务处组织的数据、教师指导社会实践、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指导学生A类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及A+类国家级奖项、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奖项会统一录入。请每位教师对以上数据进行核对,如数据有误,请先反馈给学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反馈给教务处。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由各临床医学院教学部负责录入。其他考核相关数据由老师自行录入,经学院、教务处审批后纳入业绩分计算。教师录入出版教材和教研论文等数据时,封面、版权页、编者页、论文页等多页材料需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做到一事项一附件。
4.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9日前教师完成基础数据录入。
(2)12月11日前学院完成教师录入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学院管理员审核和学院领导审核两个环节)。
(3)12月12日-12月14日,教务处完成学院已审核数据的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学院。
(4)12月15日-12月16日,教师对教务处复核未通过被退回的数据进行修改或补录。
(5)2022年12月20日前各考核单位完成本年度教师教学业绩工作考核工作。
在考核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教务处相关负责老师咨询:
方老师:86613745,负责课堂教学、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指导社会实践等考核内容审核及业绩考核统计工作;
胡老师:86633349,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虚拟教研室建设、教改项目、教研论文、教学成果奖,专业负责人等考核内容审核;
丁老师:86613733,负责实践教学建设、从事临床教学工作、学科竞赛基地负责人、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指导本科毕业论文、学科竞赛获奖、发表学术论文、获国家发明专利、国创项目等考核内容审核;
邬老师:866633046,负责教学效果、教学检查与教学事故、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考核内容审核。
四、考核要求
1.各考核单位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学校考核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并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布。
2.各考核单位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
3.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分A、B、C、D四个等级,各类级别严格根据文件规定比例执行。
4.教学业绩考核系统作为教师教学业绩采集系统,是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和教学奖励统计的数据来源,请各考核单位认真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
5.各考核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0日下班前将本经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教学业绩考核汇总表)及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考核情况说明等材料纸质稿(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电子稿发送到fhh@zcmu.edu.cn。
6.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12月下旬召开评定会议,并将评定结果反馈各考核单位,由考核单位反馈给教师个人。教务处同时将评定结果抄送人事处。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与教师职称申报关系密切,请各考核单位务必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考核工作,并在规定期间内完成。
教务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