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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因残疾或健康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须在开学后5周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学生所在学院、体育部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后,可转修保健体育课程。除特殊情况(急性受伤或急性起病等,且体育课缺课少于5周)外,第6周及之后提出申请不予办理转修保健体育课程。
请各学院在2月25日(周五)12点前将《保健体育转修申请表》汇总后交体育部吴李菲老师(滨文校区体育馆201)审批,汇总表上报教务科韩子午老师。
教务处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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