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17年班主任考核相关附件.rar;
各学院,各本科生班主任: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班主任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2017学年全校在岗本科生班主任。
二、考核程序及标准
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及《浙江中医药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标准》。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班主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班主任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要将此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当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周密策划,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2、各项考核工作既要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师生认可,又要做到规范管理,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发挥实效。
3、各学院要组织学生班级开展学生民主评议及评议结果汇总工作,学生民主评议参与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
4、各学院要组织班主任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见附件)。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开展院内评议,并完成各项评议结果汇总,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班主任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全体班主任人数的15%,考核等级为“良好”的班主任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全体班主任人数的35%。
5、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在10月27日前将《2016-2017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拟评定等级建议名单》(模板见附件)纸质稿报送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23-123办公室贾燕丽处,电子稿通过OA邮件发送至学工部贾燕丽处。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刘佳敏,联系电话:86613546。
学工部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