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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交叉巡察组向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党委反馈交叉巡察情况    2024/12/12

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教职工疗休养权利,有效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更好地服务学校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2018〕19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疗休养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43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2025年9月1日前入职且未参加2025年疗休养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全日制博士后)。2025年未参加普惠疗休养的今年退休教职工可参加今年的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目的地

1.疗休养目的地以省内为主,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教职工到山区海岛县开展疗休养活动,推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文旅经济发展,助力共同富裕。

2.为加强省际疗休养的交流与合作,可组织一定比例的教职工赴邻省和对口帮扶(援助、合作)地区开展疗休养活动,但一次疗休养活动只能在同一个省域内进行。

3.疗休养具体地点(线路)以组织单位在疗休养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疗休养组织及报名

1.疗休养由校工会统一管理,由各二级工会组织实施。二级工会要在所属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教职工的需求,特别是在确保富春新校区搬迁启用等暑期重点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上,统筹合理拟定疗休养活动方案,委托学校公开采购的教职工疗休养服务单位承办。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省外疗休养人数不能超过本年度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跨省疗休养参加对象三年内不重复安排。二级工会可独立成团或跨二级工会联合组织,也可委托校工会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3.疗休养组织及报名均通过疗休养平台线上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电脑端:校园网---办公信息门户---校务服务---疗休养平台。

手机端:浙江中医药大学企业微信号---教职工之家---疗休养平台。

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教职工可以线上取消报名。报名截止之后,取消报名需要上传线路的管理员审批同意,且教职工要承担已经产生的费用(保险费用、交通费、酒店预定的房费、门票等),方可重新报名。报名成功后,如果没有在平台取消报名而临时决定不参加,视同参加疗休养,占用疗休养名额。

4.有疗休养指标的教职工,可选择参加配偶所在单位组织的疗休养活动。出行前须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参加配偶所在单位组织疗休养审批表》(附件2),待疗休养行程结束后,整理相关报销材料提交校工会办理报销。

5.高层次人才疗休养,先进、教学科研骨干、30年以上教龄、35年以上工龄的教职工疗休养组织及报名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规范人员出行管理。参与疗休养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疗休养各项规章制度,全程服从统一安排,禁止自行驾车前往、脱离团队单独活动,不得擅自脱团、无故离队。

2.抓实全过程安全保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交通安全、餐饮安全等放在疗休养工作的首位,配合疗休养承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有特殊病史的教职工在参加疗休养活动报名前要如实说明。在名额允许的情况下,教职工配偶或子女可随同参加,随同家属须与疗休养承办单位单独签订旅游服务合同,相关全部费用自行承担,行程期间安全责任自行负责。

3.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严格遵照疗休养费用标准执行,所有支出务必真实有据,票据规范合法、经费使用合规,严禁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任何形式发放到个人。严禁承办单位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资金,严禁出现他人冒名顶替参加疗休养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存在上述违规情形,将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汪雅卿,联系电话:86603578、15088736232。

附件:1.疗休养平台线路管理人员及报名人员操作说明

2.《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参加配偶所在单位组织疗休养审批表》

校工会

2026年6月24日

附件(2个)

疗休养平台线路管理人员及报名人员操作手册.zip  5.05MB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参加配偶所在单位组织疗休养审批表.docx 【预览】 16.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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