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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交叉巡察组向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党委反馈交叉巡察情况    2024/12/12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就实验室安全主要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逐项逐条检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单位)自查、校领导带队职能部门检查等形式。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627日至7月2日):各学院(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要求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对危险化学品、气体气瓶、生物安全和水电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https://sysaq.zcmu.edu.cn/)”的“安全检查系统——2025年暑假前期实验室自查”及时提交。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要严把整改结果审核关,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2.校级检查阶段(7月3日至7月4日):由校领导带队,检查组成员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区管委会、学工部、研工部等部门人员组成,深入到相关学院(单位)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上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请各学院(单位)全力配合安全检查,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并根据现场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整改落实。

、实验室封停与使用工作

(一)封停:相关实验室在完成本学期教学科研任务后,请于7月4日前进行封停(23-105领取封条)。

(二)使用:暑假期间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要求明确使用时间、实验场所、实验内容、操作人、实验室负责人及涉及相关危险物品等情况,同时请填写暑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附件2)由所在学院(单位)审核后,并于74日下班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假期实验室工作要求

(一)暑假期间继续使用实验室的学院(单位)请做好“两掌握,两落实”的安全管理措施:

1.掌握假期使用实验室开展的具体研究内容与涉及危险因素,如有涉及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的实验,负责老师须在场指导

2.掌握假期使用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的具体人员,并做好实验室人员管理,严禁学生单独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

3.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在用实验室的值班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落实有“针对性”的实验室操作培训与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二)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在假期前落实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仪器设备、水电安全、生物安全、人员进出管理等工作,特别是做好实验室内暂存的危险化学品与高温高压等特殊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1.实验室暂存危险化学品应少量安全存放,防止泄露、破碎等情况引发的二次事故;对于易燃易爆化学品,请确认物品封闭完好,做到通风避光保存危险化学品。

2.做好特殊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制作相应操作规程,粘贴相应警示标识,使用烘箱等加热设备时应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定期巡查

请各学院(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检查、封停、使用登记以及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保障期末与暑假期间实验室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附件2.《暑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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