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
二、答辩与成绩评定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各学院要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6〕68号)、《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手册》有关要求进行,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2.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由指导老师严格把关,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重点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把关,具备答辩资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3.答辩前,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专门召开会议研究,统一答辩的要求,制定答辩安排计划,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方式、日程及地点,做好返校答辩学生的安置工作。各答辩委员会必须认真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任务,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答辩资格。答辩安排情况及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便于有关教学管理部门监督。
三、质量检查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管理和质量要求,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组,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专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及《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浙高教〔2023〕5号)文件精神,对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全面检查。
2.教务处统一组织校内抽检送审工作,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每个专业抽取比例为5%,在上一届校内抽检或教育部抽检中有反馈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论文专业抽取比例为10%。每篇毕业论文(设计)送审3位同行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参照《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一般性评议要素》(附件1)。
3.质量检查结果教务处将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应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对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需修改后重新送审。
四、时间安排
1.答辩及成绩评定:各学院应于5月15日前完成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2.质量检查:教务处于4月28日前将抽检名单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根据抽检名单于5月7日前提交《本科生论文评阅汇总表》(后续将统一发送给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正文PDF版(以“学号+姓名”命名)。5月23日前,完成校内送审及结果反馈。各学院根据反馈意见,于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朱瑞、丁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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