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省委教育工委交叉巡察组向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党委反馈交叉巡察情况    2024/12/12

转发 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教高教〔202294号)文件要求,我校在扎实推进自评自建工作基础上完成了《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按照审核评估工作流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

联系部门:评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603306

箱:jwc@zcmu.edu.cn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评建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评建办公室

                                                    20241113




上一条:转发 关于下发《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排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