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因人事处富春校区教学津贴发放需要,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到富春校区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到富春校区为本科生授课的学校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外聘教师、附属医院编制人员、富春常驻人员、学工线富春准常驻人员)。
二、统计依据和原则
依据:以教务系统的教学日历为准。
原则:1.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进行统计,一天中课程涉及其中一个时段,计一个半天,涉及其中两个及以上时段,计一个全天;
2.课程教学中线上授课、自主学习、校外见习、外出采药等不纳入统计;
3.《公共急救医学》另行统计。
三、统计方式及截止时间
由各学院、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统计本学院(单位)富春校区授课情况,统计表纸质稿经教学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24年12月6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稿发送给教务科钱老师(940382486@qq.com),电话61768213。自12月6日之后的课程调课若涉及教师调换的,建议由教师之间后续进行结算。
四、其他
教师富春校区教学津贴后续由人事处负责发放,如教师对津贴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黄老师,电话:86613534。
教务处、人事处
2024.11.12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富春校区本科授课天数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