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部、体育部、图书馆、实验动物中心等各有关教学单位:
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本科生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单位根据培养方案认真核对2023-2024-2学期教学任务(其中因选课人数不足停开课程显示在工作表2中),有以下情况的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科倪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6613728(883728)。
1. 发现教学任务有出入。
2. 2023级之前所授课程理论、实践学时与实际教学不符。
二、 为确保跨校区教学运作的顺利进行,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避免出现同一位老师同一天跨滨文校区和富春校区校区上课的情况。
2. 避免出现同一位学生同一个半天跨滨文校区和滨文南校区上课的情况。
3. 滨文校区学生的实验课原则不允许安排在富春校区开设。
4. 富春校区学生的实验课原则不允许安排在滨文校区开设。
三、 本次课程安排将通过系统进行,请各学院及教学单位接到教学任务后立即将任务分解到各基层教学组织,于11月2日(第9教学周周四)前落实好课程主讲教师。具体包含两个要求:
1. 主讲教师实际授课时数应≥该课程总学时数1/2
2. 根据省厅要求,教授为本部本科生授课学时每学年不少于48学时。各教学单位务必根据省厅要求落实好教授的教学任务。
四、 因师资紧缺等原因需要外聘教师的单位,请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外聘兼课教师申请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外聘教师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于10月31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603153(884153)。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1:2023-2024-2教学任务下达1019.xlsx
附件2:江中医药大学外聘兼课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外聘教师信息登记表.xlsx